关于申报辽宁省2017届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的通知

作者:李奇 时间:2016-11-10 点击数:2294 字号:

根据《beat365 手机版官方网站关于开展辽宁省2017届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遴选工作的通知》的有关要求,现将申报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
  一、评选范围及比例

  1.评选范围:beat365 手机版官方网站2017届本科毕业生

2.评选名额:beat365官网名额9名

二、评选条件

1.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,始终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,把握“四个全面”战略布局的战略思想,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,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。遵守国家法律法规、遵守学校规章制度,诚实守信,品德高尚,在校期间未到纪律处分。

2.按时修完教学计划中的全部学业,学习勤奋,成绩优秀,在校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。品德高尚,各方面表现突出。

3.热爱集体,关心同学,积极参加公益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,有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和良好的工作实绩,在各项活动中能起模范带头作用。

4.坚持体育锻炼,达到国家规定的体育锻炼标准,积极参加健康有益的文体活动,具有较好的心理素质和健康的体魄。

5.具有正确的就业观与择业观,对响应国家号召,自愿到边远地区和艰苦行业就业的毕业生,在同等条件下可以优先遴选。

6.在大众创业、万众创新的背景下,具有良好的创新意识、创新精神,崇尚创新的价值取向和精神追求。积极参加院系、学校以及省里的创新创业活动。荣获创业奖项的,在同等条件下可以优先遴选。

7.高校在校生(含高校新生)参军入伍退役后复学或入学,满足毕业和遴选条件的,可优先遴选为“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”,不受遴选指标限制。

三、评选程序和要求

   1.学生自愿申报,要认真填写《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评审表》,空表用A3纸正反面打印,一式一份,不得缺项。

2、请于1117日下午17:00前将《评审表》交到三舍B区139辅导员处,逾期不报视为弃权。

四、省优秀毕业生的待遇

1.由辽宁省教育厅颁发荣誉证书。省优秀毕业生在供需见面、留校任教选拔和推荐保送到上一级学校学习时可享有优先推荐权。

2.《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评审表》装入毕业生档案。省优秀毕业生的《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》或《全国毕业研究生就业报到证》上将注明“省优秀毕业生”字样。



beat365 手机版官方网站学生办

2016年11月10日

    附件1: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评审表(封面).doc

    附件1-1: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评审表(正面).xls


  地址: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创新路195号 电话:(024)83680498  传真:(024)83680522 邮编:110169