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2017—2018学年本科生部分奖助学金申报工作的通知

作者:李奇 时间:2018-09-25 点击数:2165 字号:

一、奖助学金种类

  本次评选包含国家奖学金、国家励志奖学金、刘大阶方文玉奖学金、国家助学金,其中国家励志奖学金、国家助学金获得者必须为今年新认定的困难学生。

二、评选条件

1、国家奖学金评选条件详见评选条件说明。

2、刘大阶方文玉奖学金评选条件详见名额表。

3、国家励志奖学金、国家助学金评选条件如下:

1)基本要求

A.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;

B.家庭经济困难;

C.乐于助人、甘于奉献,积极投身学校和社会公益活动;

(2)具体要求

A.国家励志奖学金:

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(申报者要求必须在上一学年度为校优秀学生奖学金获得者,务必在申请表中写明获奖等级),无挂科,家庭经济困难,生活俭朴,需在申请表后附成绩单。

B.国家助学金:

家庭经济困难,生活俭朴。

(3)金额

国家励志奖学金:每人5000元,秋季学期统一下发。

国家助学金:一等助学金每人4000元,二等助学金每人3000元,三等助学金每人2000元。每年分十个月发放(2月、8月不发放),以上金额为一学年的金额。

三、注意事项

1、国家奖学金、国家励志奖学金、命名奖学金之间不兼得,原则上每人限报一项。

2、国家助学金与国家奖学金、国家励志奖学金、高额命名奖学金、高额社会奖助学金之间不兼得。

3、学院可根据实际情况对申报情况进行适当调整。

4、申报的学生应实事求是地按照要求认真填写申报表中的各项内容。

5、各类奖助学金的申报截止时间为201892613:30,申报同学请将申请表交到辅导员老师处,逾期不报视为弃权。

6、关于转专业同学的评比要求:国家励志奖学金仍在原学院参与评比,国家助学金在新学院参与评比。

7、按照学校的统一安排,后续会有其他命名奖助学金进行评选,请各位同学予以关注后续通知。

8、对以弄虚作假等不道德手段获得奖励者,一经查实,将撤销奖励,追回证书和奖金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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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8年925

      2018命名奖学金名额分配20180922.pdf

      2018刘大阶方文玉奖学金奖学金申请表.doc

      附件2:2018年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.doc

      附件4:2018年国家助学金申请表.docx

      附件1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.doc

     2018国家奖学金评选条件.pdf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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